6月18日,国家能源集团与山东省港口集团在京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国家能源集团党组副书记、总经理刘国跃与山东省港口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霍高原出席签约仪式并就深化合作事宜交换意见。国家能源集团党组成员、副总经理杨鹏,山东省港口集团党委常委、常务副总经理蔡中堂分别代表双方在战略合作协议上签字。

国家能源集团与山东省港口集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国资报告》杂志

根据协议,双方在山东海上风电基地、综合智慧能源港口、绿色低碳产业基金、煤炭中转及物流运输等方面开展合作交流,积极探索互利共赢的深度合作模式,打造央地合作典范。

会谈中,刘国跃简要介绍了国家能源集团改革发展情况。他表示,国家能源集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充分发挥“煤电化路港航”的全产业链一体化优势,起到了能源安全“稳定器”和“压舱石”作用。当前,国家能源集团以“碳达峰、碳中和”任务目标为引领,精心组织实施“十四五”规划,积极推动企业从煤炭生产企业向能源科技、能源服务企业转型。希望双方以本次战略合作协议签署为契机,进一步深化在区域能源供给、海上风电、智慧港口建设、氢能综合利用、物流等方面的合作,积极探索互利共赢的深度合作模式,打造央地合作典范。

霍高原介绍了山东省港口集团改革发展情况。他表示,山东省港口集团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聚焦打造国际领先的智慧绿色港、物流枢纽港、产城融合港、金融贸易港、邮轮文旅港,加快建设东北亚国际航运枢纽中心。集团高度重视同国家能源集团的合作,希望双方加强在物流、港区新能源综合利用、氢能、产业金融等领域的合作,实现协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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