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各省份地区纷纷发布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报告中除了回望前几年的工作成果,对2023年也做出了相应的工作计划和目标。

01

西北地区

陕西:新增新能源装机1000万千瓦、总规模达到4000万千瓦

1月12日,陕西布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工作报告指出,建成隆基绿能泾河新城光伏产业园等3个百亿级项目;全省规划发电量2900亿千瓦时、增长7.4%,新增新能源装机1000万千瓦、总规模达到4000万千瓦,新开工煤电项目1000万千瓦以上。

甘肃:打造全国重要的清洁能源基地,建成国家第一、二批大型风电光伏基地

1月15日,甘肃省发布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工作报告指出,2023年围绕打造全国重要的清洁能源基地,建成国家第一、二批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实施我省“十四五”第二批风光电项目,推进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全面建设陇电入鲁、核准开工陇电入浙工程,做好酒泉外送特高压工程前期工作。鼓励大型工业企业有序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

宁夏:新增新能源装机300万千瓦,占比达到50%

1月19日,宁夏省发布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工作报告指出,加快推进绿能开发,构建新能源供给消纳体系,抓好10个大型风电水电基地、11个光伏园区建设,新增新能源装机300万千瓦,占比达到50%,绿氢产能达到2.5万吨,全面强化煤电油气产运供保障,为宁夏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保障。

青海:推动大型风电光伏基地第一批1090万千瓦建成并网、第二批700万千瓦全面开工,第三批1000万千瓦计划目标争取获批

1月20日,青海省发布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工作报告指出,能源方面,推动大型风电光伏基地第一批1090万千瓦建成并网、第二批700万千瓦全面开工,第三批1000万千瓦计划目标争取获批;李家峡扩能并网发电,加快建设羊曲、玛尔挡水电站,开工建设哇让、同德、南山口等抽水蓄能电站,建成压缩空气储能示范项目,全面提升新能源发电调峰能力。加快750千伏昆仑山、红旗等输变电工程建设进度,力争第二条特高压外送通道开工建设。出台政府投资管理条例,持续开展投资攻坚行动,推广PPP模式,放宽民间投资市场准入,鼓励更多民间资本参与重大工程项目建设,不断激发投资活力和潜力,更好地让今天的投资转化为未来的生产力和竞争力。

新疆:大力发展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

1月14日,新疆省发布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工作报告指出,大力发展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加快推进新能源发电、输变电、储能设备制造发展,打造新能源全产业链;大力发展硅基新材料产业,积极发展铝基、铜基、钛基、碳基等新材料产业,围绕现有高端装备制造重大项目,引进一批协作配套企业和项目,打造上下游产业链。

02

华北地区

山西:设风电光伏五大基地,支持大同市抓好风光火储及源网荷储一体化

1月14日山西省发布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工作报告指出,建设风电光伏五大基地,支持大同市抓好风光火储及源网荷储一体化。推进氢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开发利用,力争开工5个以上抽水蓄能项目,加快推进2座新能源汇集站建设,发展移动储能。扎实推进能源互联网试点,开展虚拟电厂试点示范;

内蒙古:力争并网新能源25GW+,建成拓展场景应用规模10GW+

1月12日,内蒙古自治区发布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工作报告指出,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包括,要坚持以新能源带动新工业,锚定“两率先”、“两超过”目标,加快大型风光基地和源网荷储、风光制氢等场景项目建设,力争并网装机2500万千瓦以上,建成拓展场景应用规模1000万千瓦以上。集中打造风光氢储产业集群和呼包鄂通装备制造基地,努力在新能源领域再造一个“工业内蒙古”。

03

东北地区

黑龙江:新能源建成装机规模2500万千瓦

1月11日,黑龙江省发布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工作报告部署了2023年黑龙江省重点工作包括,加快页岩油产业化商业化开发,原油产量保持3000万吨,天然气产量增长到57亿立方米以上、煤炭产量7100万吨、新能源建成装机规模2500万千瓦。

吉林:大力推进能源产业“源网荷储”协调发展

1月15日,吉林省发布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工作报告指出,2023年,吉林省将大力推进能源产业“源网荷储”协调发展。加快构建以“清洁型电源、友好型电网、灵活型负荷、主动型储能”为主体的吉林特色新型电力系统,积极服务能源清洁低碳转型。加快灵活调节电源建设,推动“多能互补”模式发展。“大电网”工程着力谋划吉林电网“四横四纵”主网架构,构建辐射东西方向的坚强电网,提升东西互济和新能源送出能力。打造“源网荷储”一体化试点项目,吸引用电大户落户吉林。“氢动吉林”行动重点建设大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一体化示范项目,推进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国电投氢能产研基地建设,布局加氢站等基础设施,推广城市公交、环卫等氢能车应用。加快新能源乡村振兴工程建设等。

辽宁:建设清洁能源强省

1月12日,辽宁省发布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工作报告指出,着力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在维护国家“五大安全”上展现更大担当和作为。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实施好15项重大工程,以高质量供给创造有效需求。坚定不移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坚持治山、治水、治城一体推进,坚持先立后破,稳妥推进碳达峰行动。完善能源矿产储备、供给和保障体系,优化能源结构,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建设清洁能源强省。持续推进产业基础再造工程,深入推动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创新,不断提高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持续修复金融生态,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坚持大抓基层鲜明导向,提升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确保全省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

04

华中地区

河南:新增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500万千瓦以上

1月14日,河南省发布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工作报告指出,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能源供应低碳转型。扩大风、光、生物质和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利用规模,新增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500万千瓦以上,完成煤电机组“三改联动”,推进鹤煤六矿等绿色矿山建设。

05

华南地区

广东:新能源等产业成为新的万亿元级产业集群

1月12日,广东省发布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工作报告指出,2023年,工作安排包括,树立制造业当家的鲜明导向。实施制造业当家“一把手”工程,开展“亩均”等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加快推动超高清视频显示、生物医药与健康、新能源等产业成为新的万亿元级产业集群。

广西:推进国家综合能源安全保障区建设

1月12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布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工作报告指出,抢抓机遇加快基础设施投资。推进国家综合能源安全保障区建设,投产国投钦州电厂三期1号机组、广投北海二期3号机组等电源项目,以及500千伏新江站等电网项目,开工广西海上风电示范项目。

06

西南地区

西藏:清洁能源外送能力突破500万千瓦

工作报告指出,未来五年,挖掘清洁能源潜能。坚持水光风热多能互补、源网荷储一体开发,以清洁能源产业为支柱,加快构建绿色低碳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体系。不断增强碳汇能力,探索推进碳汇交易。清洁能源外送能力突破500万千瓦。狠抓产业发展,提质增效转型升级

四川:到2030年新增风光装机44GW

1月11日,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能源局印发《四川省能源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指出,大力发展新能源。大力发展风电、光伏发电,重点推动凉山州风电基地和“三州一市”光伏发电基地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设分散式风电。加快打造金沙江上游、金沙江下游、雅砻江、大渡河中上游4个水风光一体化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基地,同步推进其他流域水库电站水风光多能互补开发。加快智能光伏产业创新升级和特色应用,创新“光伏+”模式,推进光伏发电多元布局。因地制宜推动生物质能综合利用。加快推进地热资源勘探开发,因地制宜开展地热资源综合利用试点示范。

云南:加快新能源项目和配套送出工程建设

1月11日在云南省发布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工作报告指出,今年要重点抓好10个方面。报告指出,维护能源资源安全。加快新能源项目和配套送出工程建设,力争新开工1500万千瓦。加快480万千瓦火电项目建设。推动煤炭安全清洁高效利用,释放优质产能,力争原煤产量7100万吨以上。

贵州:加快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业延链补链强链

1月13日,贵州省发布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工作报告指出大力发展基础产业。坚定把能源产业作为战略性支柱产业来打造。围绕打造新型综合能源基地和西南地区煤炭保供中心,做强做优做大贵州能源集团,推动煤炭与新能源融合发展。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业延链补链强链。围绕建设新能源动力电池及材料研发生产基地,优化“一核两区”布局,加大重点园区建设力度,大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推动已建成项目加快释放产能,加快构建上中下游有效衔接、功能配套完善的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业体系,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业产值增长100%以上、总量突破1000亿元。保持数字经济发展良好态势。

重庆:推动新能源化转型

1月13日在重庆市发布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工作报告指出,重庆市2023年的工作重心包括,重庆市在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上,计划巩固传统产业优势地位,“链群并重”促进电子信息产业向上下游延伸,“整零协同”推动燃油汽车向高端化、智能化、新能源化转型,提高传统机械装备成套化、精密化、智能化水平,打造更具韧性和竞争力的产业链。

07

华东地区

山东: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达到80GW左右。

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深化“四减四增”行动,建立绿色低碳发展体制机制。实施全面节约战略,推进各类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加快节能降碳先进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实施“氢进万家”科技示范工程,倡导绿色消费,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实施碳达峰十大工程和能源转型发展九大工程,建好海上风电等五大清洁能源基地,规划建设一批新型储能项目,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碳汇补偿机制,推进蓝色碳汇研发利用,有效提升经济发展“含金量”“含绿量”;能源方面,加快建设海阳核电二期、烟台港至裕龙岛输油管道,开工6个超超临界大型煤电项目,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达到8000万千瓦左右。

江苏: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支持建设省外综合能源基地

1月14日,江苏省发布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工作报告指出,强化金融支撑和能源电力保供。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金融服务,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科技创新、绿色发展等领域支持力度。积极争取国家“先立后改”大型煤电装机在我省布局,远近结合提升煤炭储备能力,推进沿海沿江LNG布局建设,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支持建设省外综合能源基地,确保迎峰度夏、迎峰度冬能源电力正常供给,为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提供坚实保障。

上海:规划建设深远海海上风电示范项目

1月11日,上海市发布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工作报告指出,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实施煤电节能降碳改造,推进LNG站线扩建、分布式光伏建设,规划建设深远海海上风电示范、外电入沪等重大项目,推动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发展绿色园区、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供应链,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淘汰落后产能450项。推动海铁联运、江海联运等多式联运发展。实施超低能耗建筑项目200万平方米、公共建筑节能改造400万平方米。推进碳普惠制度建设,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福建:培育壮大海工装备、海上风电

1月11日,福建省发布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工作报告指出,培育壮大海工装备、海上风电、深海养殖、海洋生物医药等产业,海洋生产总值继续保持全国前列。深入推进绿色经济发展行动计划,加快“电动福建”建设,培育壮大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等产业。

浙江:到2027年电力总装机1.68亿千瓦,其中可再生能源装机占比超过43%

1月12日,浙江省发布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工作报告指出,今后五年发展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包括,实施绿色低碳发展和能源保供稳价工程。聚焦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能源供应安全可靠、企业用能成本稳中有降,推进电源、电网、储能、天然气管网等现代能源基础设施重大项目87个,完成能源领域投资6000亿元以上。到2027年电力总装机1.68亿千瓦,其中可再生能源装机占比超过43%;天然气国家干线下载能力达到350亿方左右;LNG接收中转能力达到4000万吨/年左右。省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海上风电等可再生能源项目和新型电力系统示范项目建设。

江西:强化创新第一动力,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

1月17日,江西省发布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工作报告指出,2023年工作安排包括,坚持稳字当头,力促经济回归潜在增长水平;强化创新第一动力,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更大释放发展活力;促进区域城乡协调发展,增强多极支撑格局。

安徽:推进风光装机倍增工程,加快氢能“制储输用”全链条发展

1月13日,安徽省发布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工作报告指出,今后五年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任务包括,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新型能源体系加快规划建设,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18%以上。重污染天气基本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全面消除,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90%。森林覆盖率达31.2%,湿地保护率达57%。开展能源、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资源利用效率提升行动,实施重点行业企业减煤重大工程。实施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推进风光装机倍增工程,加快氢能“制储输用”全链条发展,新增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400万千瓦以上。提高省外绿电受进规模,新增支撑性电源装机156万千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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