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东方电气与海宁市人民政府签订合作框架协议。东方电气集团党组书记、董事长俞培根,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张继烈,海宁市委副书记、市长许红莲共同见证签字仪式。

海宁市副市长杨文华、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胡修奎代表双方签字。

本次合作是双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碳达峰、碳中和部署的重要举措,也是双方立足未来高质量发展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双方将积极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按照“优势互补、互惠互利,扩大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开展全面战略合作。

签约仪式前,双方进行了座谈交流。

俞培根介绍了东方电气集团的历史沿革、新产业发展等方面情况,表示海宁市能源资源丰富,双方合作空间广阔,期待建立长期沟通机制,在光伏、综合能源解决方案、氢能、节能环保、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等领域开展深入合作,务实推动合作落实落地,共同助力“双碳”目标实现,实现共赢发展。

许红莲介绍了海宁市光伏等能源产业发展情况,表示东方电气集团作为中央企业,科研技术、能源产业、能源装备实力显著,期待充分发挥双方优势,积极探索创新合作模式,在光伏产业、综合能源解决方案、科研等方面开展务实深度合作,落实“双碳”目标,实现协同发展。

许红莲一行还参观了东方电气科技展示厅、氢燃料电池示范生产线,乘坐了东方电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氢燃料电池公交车,详细了解了东方电气发展历史、智能制造、产业发展、科技创新、“一带一路”等方面情况。

海宁市政府办公室、经信局、发改局,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东方电气集团公司办公室、战略投资部、产业发展部、东方氢能有关负责人参加上述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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