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在乌鲁木齐共同召开中央企业援疆工作会议暨国资央企助力新疆高质量发展会议。

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关于新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第八次全国对口支援新疆工作会议重要部署,对国资央企援疆工作进行总结和进一步安排,以务实举措更好助力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为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疆作出新贡献。会上,国务院国资委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签署《“十四五”时期合作备忘录》,国家能源集团等有关中央企业分别与自治区、兵团有关方面签署合作协议。

根据国家能源集团与新疆自治区人民政府签署的《全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国家能源集团把新疆自治区作为重要的战略发展地区,加强与区内国资国企合作,充分发挥自身在能源领域的投资、建设、管理和科技创新优势,全面对接新疆自治区经济社会和能源发展规划,统筹推进集团在疆能源产业一体化发展,与新疆自治区联手打造新疆区域能源产业一体化发展样板工程。“十四五”期间,在符合双方战略发展方向的基础上,国家能源集团将围绕煤电运化一体化、新能源产业发展等领域推动一批重大项目建设,助推新疆经济高质量发展。此外,国家能源集团还和新疆中泰(集团)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国家能源集团新疆公司分别与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兵团电力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会前,与会代表观看了国资央企“十三五”时期援疆建疆成就展,其中展示了国家能源集团援疆建疆工作。“十三五”期间,国家能源集团累计选派援疆干部297人次(其中集团总部派出8人),实施驻村项目27个,投入资金7900万元;积极支持新疆产业建设,推进项目44个,在疆完成项目投资排名(含兵团)、在疆缴纳税费排名(含兵团)在中央企业中均名列前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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