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总工程师向海平近日表示,加快建设能源强国的重大战略部署,标志着党中央、国务院对能源保障和转型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能源行业在推进绿色低碳转型过程中,要牢牢扛起这一重大历史责任,着重处理好两个方面的关系:一是要统筹能源安全和转型发展。安全是发展的前提,高质量发展是安全的保障。能源发展必须立足我国能源资源禀赋,坚持先立后破、通盘谋划,科学把握降碳节奏,保障能源供应,确保安全降碳。二是要推动供给侧和消费侧双向发力。要加大供给侧非化石能源供应对减碳的支撑作用,充分发挥消费侧转型升级对减碳的引领作用。同时,要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加快建设现代能源市场体系,加强能源转型政策制度供给。

国家能源局向海平:新能源呈现大规模、高比例、市场化、高质量发展新特征

在“双碳”背景下,我国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已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正呈现两个方面的鲜明特征:

一是新能源呈现大规模、高比例、市场化、高质量发展新特征。一方面我国二氧化碳排放要在2030年前达到峰值,另一方面必须在短短不到10年的时间内实现能源转型发展“先立后破”,意味着新能源发展势必进一步换挡提速,这就要求加快解决新能源高比例消纳、稳定可靠性、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等难题。与此同时,还要全面实现新能源无补贴平价市场化发展,对持续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增强竞争力,进一步提质增效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二是创新引领能源发展第一动力作用更加凸显。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蓬勃兴起,新能源、先进核能、新型储能、氢能等新兴能源技术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加快迭代,各类新模式新业态不断涌现,成为全球能源转型变革的核心驱动力,正在推动能源由资源、资本主导向技术创新主导转变。能源行业要准确把握绿色低碳转型的新阶段、新特征,加快夯实能源产业基础,加速推动产业链现代化,进一步激发能源创新发展新动能。

向海平指出,“十四五”时期,能源绿色低碳转型面临历史性机遇和挑战,任务艰巨繁重,前景极为广阔。能源行业要锚定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深入实施能源安全新战略,积极稳妥推进绿色低碳转型。

一是打造清洁低碳能源生产消费体系。落实《“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坚持新能源开发和利用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陆上与海上并举,就地消纳与外送消纳并举,单一场景与综合场景并举,发电利用与非电利用并举,单品种开发与多品种互补并举。在生态保护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开发水电。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推动新型储能规模化市场化发展,探索氢能、综合能源服务发展新模式。统筹发挥煤电基础保障性和系统调节性电源作用,大力提升新能源消纳能力。推动终端用能电气化,建立绿色能源消费促进机制,充分发挥消费侧转型对减碳的引领作用。

二是提升能源产业科技创新能力。落实《“十四五”能源领域科技创新规划》确定的重点任务,加快推动先进可再生能源发电及综合利用、新型电力系统、安全高效核能、绿色高效化石能源开发利用、能源系统数字化智能化等重点领域技术攻关和示范。围绕新型电力系统、新型储能、氢能与燃料电池、碳捕集利用与封存、能源系统数字化智能化等重点领域,适时布局一批国家能源研发创新平台等共性技术平台。健全依托工程推动能源技术创新工作机制,持续推进首台(套)技术装备评定和示范应用,大力促进科技创新成果产业化。

三是健全能源转型市场化机制。重点聚焦系统灵活调节能力、绿色能源消费、综合能源服务和新模式新业态发展等方面,推动机制建设取得新突破。做好南方、长三角、京津冀等区域电力市场建设,健全中长期、现货交易和辅助服务交易有机衔接的电力市场体系。同时,为分布式发电就近交易、微电网、综合能源等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四是完善能源转型政策法规。落实近期已经印发的《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做好碳达峰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的意见》以及电力、煤炭、油气、可再生能源、新型储能等分领域政策措施,进一步建立健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政策体系,形成全行业共同推进能源绿色转型和安全保供的长效机制和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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