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记者从国家能源集团煤炭经营华中分公司获悉,该公司围绕“一体化”价值创造,推广江轮棚架化、航运指数化、物流信息化,为保障、服务和促进“海进江”煤炭销售高质量发展提供新动力。

  “海进江”煤炭物流通道链条长、运距远、转运次数多、环节复杂、周期长、区域降水多,为煤炭销售带来运力散、管控难、损耗大、纠纷多等管控问题,制约着下水煤市场开拓。

  随着长江大保护的深入推进和浩吉铁路的增量运行,“海进江”煤炭物流加强环保管控、提升数质量管理迫在眉睫。为增强“海进江”煤炭竞争力,围绕“一体化”价值创造,华中分公司通过多达42次登船调研沟通,积极推广棚架船运输的理念。2021年棚架率达43%,在条件较好的九江航线,实现100%棚架化运输,提升了物流质数量管控水平,树立了煤炭运输新标杆。

  长江内河煤炭运输起步晚,行业内缺乏有效的指导指数,不利于行业持续健康发展。为改变行业格局,华中分公司积极推动武汉航交所开展关于中国长江煤炭运输价格指数的编制工作,利用中国长江煤炭运输价格指数成果,创新性开展江轮指数定价的年度长协模式,稳定运量,提高棚架船保有量,也为下一步整合江轮运力资源,提升物流效率做铺垫。

  面对繁杂的物流信息,华中分公司采用“云+端”架构,搭建智能物流平台,通过物联网数据采集传输模块实时获取船舶位置坐标、篷布遮盖情况、中转过驳和第三方质检作业实时视频及图像,以此为基础通过大数据和AI人工智能识别算法,进行智能行为分析预警和综合管控等全链条智能化管控。

  据了解,华中分公司通过内河物流体系创新,破解了阻碍“海进江”销售规模化的难题,以北方港、中转基地码头、目的港为管理半径,逐步形成了覆盖鄂、赣、湘、渝、皖五省的煤炭销售网,与兄弟单位联合起草的《煤炭内河水运物流服务通用规范》即将成为我国首个内河煤炭运输国家标准。

  2021年,国家能源集团煤炭经营华中分公司煤炭年销售量突破7000万吨,累计煤炭销量突破3亿吨,完成配送销售1.3亿吨,市场占比、质数量管控、中转物流效率明显提升,中转效率由2015年平均等时42.3小时降至26.7小时。

  通过物流创新,为客户降低质数量损耗,与80大卡的限额比较,累计创效近7亿元;智能物流平台的集约化管理,节约了人工管理成本,配送质数量效果显著提升,降低了“海进江”煤炭物流整体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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