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十部委发布《进一步优化供给推动消费平稳增长 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实施方案 (2019 年) 》,方案制定六大措施促进汽车消费,涉及老旧汽车报废更新、新能源补贴、农村汽车更新换代等方面。这也意味着,国家层面在促进农村汽车升级更换已给出明确的政策扶持,10年之后,这一惠民政策有望再次来到大家身边。


政策从上而下大力支持,低速车迎爆发窗口期

1. 2019年3月两会期间,人大代表提出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车区域差别化管理的意见》,各地也开始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在国家标准正式出台前建立了适合区域化的整治措施;

2. 2019年2月1日,山东工业和信息化厅下发《关于引导有条件的低速电动车企业提质升级的通知》,明确了从企业规模和投资、研发设计能力、生产和检测设备、产品质量和售后等方面,引导有条件的微型电动汽车企业提质升级
3. 2019年2月20日,在国务院总理主持的常务会议上,总理详细传达了国家对于标准法规制定前、制定中、实施中所应该遵循的准则,同时肯定了企业在市场中的主导地位
4. 2019年3月21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发布:公开征集对《胶黏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等9项强制性国家标准计划项目的意见,其中就包含《四轮低速电动汽车技术条件》,明确低速电动车管理纳入汽车管理范畴,并重新立项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完成年限2021年,有充足的过渡时间
5. 2019年3月26日,财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发改委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在2019年的补贴政策中,续航里程小于250公里的新能源汽车将不再享受补贴,而250公里以上的车型,国补减少了70%以上,全面取消地补。新规执行后高速车优势不在,在2-5万元价位档位中,低速电动车主市场再无竞争对手
很多地方法规利好,因篇幅关系没有一一罗列,以上种种,传达出一个重要信号:国家会引导低速车行业良性发展,比如激励企业创新、淘汰落后产能,但不会过度干预行业整体发展方向,比如过高的门槛、一刀切式的管理。
交警扣车被判违法违规,上诉后仍判败诉
日前,低速电动车、电动三轮车还处于没有标准的过渡期,很多人怕被交警查扣,有车不敢骑。但是最近发生了这样一件事情,电动三轮车主因车辆被扣告交警,当地法院认为交警没有法律依据,认定车主胜诉!
前不久,黑龙江青冈县孙某驾驶电动三轮车被交警查扣,认定为机动车,对孙某处以2000元罚款,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记12分。孙某认为交警判罚有误,在多次交涉无果后,无奈把交警告上法院。
当地法院认为,案发时对于电动三轮车如何管理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青冈县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无法将电动车纳入机动车进行管理,对于电动三轮车管理应纳入非机动车管理的范畴,因此交警的行政处罚证据不足。
交警大队不服,上诉到黑龙江省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最后终审判决依然是交警败诉!
由此可见,交警队因为标准不明确,把电动三轮车作为机动车来判罚是不符合法律法规的。
目前,低速电动车、电动三轮车的标准还没有出来,各地上演了不同的管理模式。但是从国家层面来说,国家是支持低速车行业发展的,因此在标准尚未出台之前,存量巨大的低速电动车应该是有路权的!
路权全面放开,河南低速车可合法上路
中国工程院院士、英国皇家工程院院士、世界电动汽车协会创始主席陈清泉,在由中国科技新闻学会主办的汽车驱动创新科技研讨会上提出:小型车、短路途的情境下(低速车更适合该情境),纯电动汽车的经济性较好的观点,充分印证了低速电动车的价值。

同时,央视多次明确表态低速车上路不违法,我们应该只对它的其他违法行为进行处罚!依据的不是交通安全法,也不是交警部门来处罚。而且受处罚的行为是:占道经营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拉载乘客、涉嫌非法营运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山东省滨州市交通安全教育站

此外,河南、海南、宁夏、山东、湖北等地,相继出台了针对低速电动车整治问题的意见方案并开始投入使用。而各地交管部门也明确指出,低速电动车不再按照无证、无牌管理,这也就意味着车主们可以合法上路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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