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上午,山东能源集团、内蒙古地质矿产(集团)、内蒙古矿业(集团)三方签署内蒙古矿业(集团)增资协议。增资后,兖州煤业获得内蒙古矿业集团51%控股权,将陕蒙区域建设成为战略核心基地。

内蒙古自治区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张金亮,自然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隋维均,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孙利剑,能源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李希勇,内蒙古地质矿产(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陈伟等出席签约仪式。

李希勇在致辞中表示,这次签约标志着双方合作取得了实质性进展。我们将秉承“携手并进、真诚合作、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原则,严格履行协议内容,科学制定交割方案。希望双方充分发挥各自产业优势、资源优势、市场优势,加快建成一批煤炭、煤化工“一体化”示范项目,着力构建煤炭深加工、低排放、高附加值、清洁转化的绿色经济产业链,把重组后的矿业集团打造成为内蒙古自治区质量、规模、效益最优的大型龙头企业,努力在新一轮能源革命和产业结构调整中赢得先机、做强做优。李希勇希望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一如既往关心支持内蒙古矿业集团和山东能源集团在自治区的发展,帮助山东能源在内蒙古建成亿吨级煤炭基地、千万吨级煤化工企业,为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贡献!

陈伟表示,协议的签订,为重组后的内蒙古矿业集团进一步健全完善产业体系,打造专业化和现代化的大型资源型企业奠定坚实的基础。内蒙古地矿集团将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切实履行股东职责,一如既往地支持重组后的内蒙古矿业集团发展,与山东能源集团共同推动内蒙古矿业集团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增强核心竞争力,完善企业制度,提高经济效益,实现新的跨越式发展。

在与会领导的见证下,李希勇和内蒙古地质矿产(集团)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胡子勤,内蒙古矿业(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马麟共同签署了内蒙古矿业(集团)增资协议。

能源集团党委常委、总审计师、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部长周鸿,咨询尹明德以及有关负责人参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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