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方锅炉与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八研究所签订了氢能项目合作框架协议。东方锅炉党委副书记黄颉、中国船舶第七一八研究所副所长宫志刚出席并见证了签约仪式。本协议的签订,双方将在氢能领域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互利共赢,共谋发展。

签约仪式前,双方进行了亲切友好的座谈交流。双方分别介绍了各自氢能产业发展的最新情况,并就关于下一步工作内容开展了交流讨论。双方表示将基于前期合作基础,在氢能领域创新驱动,开展深入合作。

根据合作协议,双方将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就可再生能源制氢装备的共同研发及联合生产开展全面合作,建立与之相匹配的信息沟通与共享机制,共同引领氢能技术装备发展,并且关于氢能项目开发、投建运及装备生产制造开展区域性合作,共同推进双方氢能产业市场开拓落到实处。

协议的签订,彰显了央企强强联合落实国家绿色发展理念和氢能发展战略,为双方在氢能产业领域的进一步深入合作打下了坚实基础,有利于双方市场竞争力的提高以及市场开拓,也将有利于补齐四川省氢能产业链中可再生能源制氢短板,为四川省的富余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及氢能大规模利用起到重要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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