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阳光电源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中财融商在北京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布小林,中国光伏行业协会理事长、阳光电源董事长曹仁贤等出席仪式并见证签约。内蒙古自治区副主席艾丽华、阳光新能源公司总裁张许成、中财融商董事长冯大任代表各方签约。

阳光电源与内蒙古自治区达成战略合作 共谋绿色发展

根据协议,阳光电源旗下新能源开发投资平台阳光新能源将从新能源技术创新和产业应用两端入手,在内蒙古自治区投资设立现代能源研究机构,参与内蒙古自治区现代能源发展规划,创新打造一批光伏、风电、储能、制氢示范项目,助力内蒙古自治区做优做强新能源产业。内蒙古自治区将围绕“建成国家现代能源经济示范区”战略目标,为阳光积极参与内蒙古自治区新能源产业发展、打造新能源创新示范项目等提供相应政策支持。

艾丽华在致辞中表示,内蒙古自治区立足新发展理念,坚持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之路,阳光电源作为新能源行业领军企业,在国内国际具有领先地位。此次合作,对贯彻落实“双碳”目标具有积极意义,希望各方发挥各自优势,拓展合作领域,深化合作空间,实现共赢发展。

曹仁贤向长期支持中国新能源行业以及阳光电源发展的社会各界表示感谢。他表示,阳光将从现代能源研究机构、新能源产业规划、高效能示范电站建设等方面,全面深入参与到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现代能源经济示范区建设中,为推动内蒙古自治区能源低碳转型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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