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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绿色金融研究院院长王丽丽:碳中和实践之路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中提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要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4月22日,正值第52个“世界地球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领导人气候峰会”上鲜明提出中国方案——“共同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彰显了我国坚持绿色低碳发展的战略定力和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大国担当。
近年来,绿色金融已经逐步成为我国继续深化金融对外开放,促进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下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推动力量。中国已经初步建立了绿色金融体系,绿色金融在支持绿色发展方面展现出巨大的潜力。“十三五”以来,我国在绿色金融标准、激励机制、环境信息披露、产品创新、地方试点等多个领域取得了全面进展,初步建立了支持绿色金融发展的综合政策体系和市场环境。绿色金融在推动经济的绿色转型,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带来了看得见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
中国银行业积极运用绿色金融、碳市场等金融创新,助力2030-60行动方案的实施,同时提高自身对环境和气候风险的分析和管理能力。2021年1月中央银行召开工作会议,特别提到要“落实碳达峰碳中和重大决策部署,完善绿色金融政策框架和激励机制,引导金融资源向绿色发展领域倾斜,增强金融体系管理气候变化相关风险的能力,推动建设碳排放交易市场为排碳合理定价”。金融机构面对碳达峰、碳中和的新形势,将会进一步加大投融资支持力度,增加气候资金供给,运用绿色金融、碳市场等金融创新,助力行动方案的实施,同时建立针对气候变化影响的评估和信息披露制度,将气候风险纳入业务政策和监管框架,以有效应对潜在的搁置资产风险和越来越严格的国际融资条件和限制。
绿色金融已成为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和金融改革开放的重要国际名片。在国际合作中,中美气候合作将是推进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合作的关键,也是中美两国重找共识、重建互信基础的重要抓手。从2016年以来,中国一直积极参与绿色金融领域的国际合作,包括G20、央行与监管机构绿色金融网络(NGFS)、可持续金融国际平台等多边机制的合作,积极推动“一带一路”绿色投融资合作,加强中欧、中英、中法等的双边合作,就绿色金融政策、标准和最佳实践等问题进行了诸多有益探索和交流。绿色金融已经成为中国金融外交的亮点,也得到了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可。国际合作远比竞争重要,尤其在气候变化领域,中美之间不乏合作机会和潜力,特别是在共同塑造未来贸易、投资和产业发展的“全球碳中和”标准,加速能源转型,推动交通、工业、建筑等领域的低碳发展,开发低碳技术、推动技术创新,发展绿色金融等方面存在巨大的合作空间。实际上,中国已经达成了某种国际共识。
同时,要清醒认识到,中国要遵照承诺按期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的目标,任务是相当艰巨的。欧美国家从碳达峰到碳中和有50到70年的过渡期,作为全球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和碳排放大国,中国只有30年时间,2030年到2050年中国年减排率或将达8%到10%,远超发达国家的减排速度和力度。前几天,习主席在同法国和德国领导人举行视频峰会时表示,这意味着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将完成全球最高碳排放强度的降幅,用全球历史上最短的时间实现从碳达峰到碳中和,这无疑将是一场硬仗。因此,中国亟需加强碳达峰、碳中和的顶层设计和战略布局,一方面,立足国情,坚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通过减排降耗,倒逼传统产业转方式、调结构,实现新旧动能转换;另一方面,面向未来,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建设绿色、生态、低碳的现代化产业体系。这也意味着,碳中和目标的实现必将带来生产和生活方式的深刻变革,因此,我们必须更加着力地推动循环、低碳、绿色的生产生活方式,加快形成部分或全面替代化石能源消费的清洁能源体系,坚持创新驱动,为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实现提供关键性的技术支撑,大力推进自然碳汇,推动生态文明观下的绿色生活方式转型。
在构建国际国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时期,有必要就如何落实国家绿色低碳经济、绿色产业发展、双碳目标的战略部署、推动绿色金融与绿色产业的融合发展等,开展更加深入的讨论,需要各界专家学者碰撞思想、凝聚共识、集思广益、相互启迪,共谋“碳中和”实践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