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召开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和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重大决策部署,研究审议集团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办法(试行)》和《工作方案》。集团公司党组书记、董事长、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舒印彪出席会议并讲话,总经理、党组副书记、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邓建玲,王森、王文宗、王利民、李向良等领导小组成员出席会议。

舒印彪在讲话中指出,全面推行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是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的明确要求,是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内容,是激发企业内生活力动力的关键举措,也是实现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国务院国资委召开专题推进会,要求各中央企业明确工作职责和目标任务,健全工作机制和督促考核机制,切实增强改革综合成效。公司系统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加快改革步伐,做实改革措施,奋力在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上走在前列。

舒印彪强调,改革三年行动实施以来,集团公司稳步推进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2020年在“双百企业”和“科改示范企业”率先推行,今年陆续在二级单位全面推开,取得较好成效。在总结经验、持续优化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制定集团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办法(试行)》和《工作方案》,是提升改革工作制度化水平、健全改革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推动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各项任务落实落地。

舒印彪要求,公司系统要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公司总体部署,准确把握目标要求、实施路径、具体举措,抓紧抓实关键环节,聚焦重点难点问题,全面规范任期管理,科学合理设定契约目标,强化薪酬激励约束,严格退出管理,切实推动集团公司在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方面取得更多实质性进展。要坚持实事求是,紧密结合实际,避免“一刀切”和形式主义,切实把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有力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加快创建世界一流现代化清洁能源企业。

据悉,全面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是国有企业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两个一以贯之”要求的重要举措,是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重要内容。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了推行企业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厘清责任、权利、义务,严格任期管理和目标考核,是建立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分类分层管理的制度抓手。2020年,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开展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明确要求各中央企业和地方国资委全面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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